顾凌之

互攻人民站起来!‖

希望哥哥和爷爷幸福生活一辈子‖

乱步&坡坡每天快快乐乐‖

亮光达成神之一手‖

国太国民安泰‖

没有加班‖

(❀╹◡╹)

平川大辅我的老公!!

小伊达的花(八)

    8

  蛙的鸣叫是如涟漪般一圈圈愈演愈烈的。
  三日月君的戏言将最初一颗石子投入池中,我的心便像黑夜里途经真相的河畔,一路听下去,每一句话都带起“哇”、“哇”的惊叫声。
  据说,一期先生童稚时,竟也是个爬树打鸟的顽皮孩子。
  明治三十四年,藤原公馆尚未竣工的时候,吉光花道随着新世纪的到来逐渐没落了。他作为养子进入藤原家,约摸三四岁的年纪,就知道打理盆景哄夫人开心,加之粟田口家族响当当的名号,所以一直被府邸众人宠爱。
  同样作为养子,三日月君来的则稍晚一些。由于父亲与藤原本家交好,十一二岁才被过继予藤原夫人,不是作为藤原老爷的儿子,而是仅作为夫人的孩子来到大阪。
  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。
  跋山涉水从京都赶来的三日月君,穿着过继时繁冗沉重的狩衣,不知怎的,就被小小的一期先生一把抱住,眼巴巴地望着他说此生非卿不娶。
  三日月君本是京都有名望的伯爵之子,从小修习礼仪,况且已经懂事的年纪,自然知道不能和幼童计较,便逗他:若嫁不得,又如何?
  小小的一期先生思考了一会儿,痛定思痛:那、由我来入赘也可以。
  天知道他从哪里听来的入赘一词。身旁的大人们能作何反应呢?自然是哄堂大笑。因为觉得有趣、或是别的什么,三日月君倒也未再反驳。
  于是藤原家里就多了一对“小夫妻”。等到幼童产生了性别意识,一切为时已晚,只能忍着大家的调笑再受“伴侣”欺负。
  ——以上,大概就是以警官笑眯眯的叙言为蓝本,忠实描写下来的。当然,有若干是出自想象,不过二人的因缘之路,大约应当是如此。
  至于案情,三日月君递给我一封信。
  “藤原兄:
  事件有变。
  初,我曾以令尊为凶手断言此案,事实并非如此,深感抱歉。
  出于歉疚,此次破例赘述现场。望日后将信存放妥当,若再提问,恕一概不答。
  自玄关而上,一至二楼阶梯拐角处横一人,旁落钥匙盘,疑为管家片山。二至三楼阶梯正中横一人,佩眼镜,疑为画师平井。三楼靠近阶梯,第一间卧房,横一男一女,男子身材高大,可断言为纺织会社社长稻田;女子阿淀,旁落刀一柄,疑似凶器。令尊殒于阁楼仓库窗前。
  若依前话,因阿淀小姐出轨,令尊先杀卧房二人,又杀两位旧友,后纵火自杀。与事实存在矛盾。
  其一,火源为一楼餐厅,非阁楼。
  其二,凶器位于卧房,若依死亡顺序,刀应落于阶梯。何解?
  其三,令尊死前痛苦态,试图越窗逃跑,因窗沿过窄失败。后经查证,火情发生时库门已锁。此锁非悬挂,为内嵌式,需持钥匙方可于外部上锁。管家死于火前,钥匙无挪动痕迹。何人将其锁入库中?
  当夜种种,还需细思之。
  另,日前暗访一期君,或因睹物思人,他常出入望樱街(葫芦坡的正规叫法)租赁屋作画,并同街道一商户往来密切,经询问,与女店东交情匪浅。特此告知。
  意外结案一事几已确定,需请家属商谈,速来大阪。
  代向夫人问好。
  田成佐吉”
  寄件者是那位在夫人之间很有名气的刑警。
  与文雅面容不相符合的,他的笔锋意外的刚硬,语气也透露着一股军人利落,是与三日月君完全不同的人物。
  我将他的描述与推理反复地读,两种思想一经碰撞,就像契合的左右齿轮,瞬间将那场火灾前发生的事情铺展在眼前。
  无疑,悲剧的起因应当是卧房。结合木下老人的“也”和“恨”,那位除他之外的恶鬼便是稻田社长。
  向三日月君追问了这几人之间的关系。果不其然,阿淀小姐和她这位堂哥有些暧昧,而画师平井则一早看他二人不顺眼。
  至于这位平井先生,三日月君不熟悉,听到名字的我却如雷贯耳。平井修一,先前在花町劝架险些被砍伤的路人前辈正是他了,听说是位重情义的汉子,会为藤原老爷打抱不平也在情理之中。
  而小日和,不出意外,应当就是那时救他的红色小报记者。被邀请上岛的大机会,恐怕指的就是报道那二位私通之事。或许,记者并不知晓岛上会发生什么,而平井先生出于想捉住二人把柄的意图、只是嘱托他不能被旁人发现,他便照做了,所以才会造成如今一生一死两位“藤原先生”的局面。
  当然,以上都只不过是我的一己之见,而依据这些猜测,那天晚上的真相大约是这样:
  因为发生了值得庆祝的事情,所以藤原老爷邀请好友来到岛上奢侈的“会客厅”,举办了一场小小的宴会。宴会开到很晚,稻田社长和阿淀小姐先行离去,趁着醉意互诉衷肠,被尾随而来的平井先生撞见。
  平井先生何许人也?自然厉声痛斥,扬言要令记者曝光。一气之下,稻田社长拔出屋内摆放的刀(在此我曾向三日月君确认,藤原老爷确实有于卧房镇刀的习惯)将平井先生杀害。目睹杀人事件(或私通)的小日和藏进阁楼中,却被不知情的管家反锁。随后管家下楼,看见了尸体,惊吓之中同样为稻田社长所杀。
  这时,藤原老爷姗姗来迟。
  友人与忠仆相继受害,愤怒让他一时冲动,手刃了两个背叛自己的人,随后放火想要与他们同归于尽。可是当火烧起来,真正烫伤脸庞的时候,他又后悔了。于是从屋内逃了出去,躲进小岛对面一期先生的租赁屋里,失去意识。
  ——看上去好像顺理成章。
  可是当我向一期先生隐晦地陈述完案情,想劝慰这件事与他无关时,那位先生却说,不是这样。
  “花是无罪的,有罪之人是我。”
  他这样说。
  怎么可能?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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